乃佛法之分类。系由教说之意义内容、实践方法、说法形式、说教者(即教主)、受教对象之差异而分。其分类如下:(一)小乘教与大乘教。小乘教,指运载声闻、缘觉之人至灰灭小果之人空、自利等教法。大乘教,指运载菩萨大人至涅槃大果之二空、二利等教法。
(二)半字教与满字教。昙无谶所立。半字教,指义理未遍之声闻藏。满字教,指义理圆足之菩萨藏。
(三)生空教与法空教。生空教,指说人无我之教。法空教,指说人法二无我之教。 (四)顿教与渐教。顿教,指对直往之大机,一时宣说大乘。渐教,指约渐悟之机,次第由阿含至涅槃,经五时七阶等。如齐朝刘虬、昙延之门人慧诞(于渐教中,不限定五时)等,皆持此等之说。
(五)三乘教与一乘教。隋代信行所立。三乘教,指区别声闻、缘觉、菩萨等三乘,或初习小乘,后趣大乘之教。一乘教,指一佛乘之华严法门,或指直进之教。
(六)权教与实教。权教,指权假方便未了义之教。实教,指真实究竟了义之教。
(七)称性本教与逐机末教。称性本教,指华严别教一乘之法门。逐机末教,指由别教一乘流出者,即指三乘及小乘。
(八)有相大乘教与无相大乘教。有相大乘,指说菩萨十地功德行相之华严经、璎珞经、大品般若经等。无相大乘,指说一切众生即涅槃相之楞伽经、思益经等。
(九)化教与制教。化教,指经论所诠之定慧法门,即指大小乘经论。制教,即律教所诠之戒学法门,指四分律等。
(十)教禅二教。指不立文字之禅与由经论所立之一般佛教。
(十一)显教与密教。即显露之教与秘密之教。真言宗以自宗为密教,以其他宗派为显教。
(十二)屈曲教与平道教。又作印师二教。乃唐初印法师所立。屈曲教,指释迦佛所说之经,方便委屈,为顺应众生性质能力之教,如涅槃经等。平道教,指毗卢遮那佛所说之经。即随顺法性,自在而说之教,亦即说法性平等之理,如华严经。
(十三)释迦经与卢舍那经。江南敏法师所立。释迦经,指释尊所说之经典,如涅槃经等屈曲教。卢舍那经,指卢舍那佛所说平等道教之经典,如华严经。
(十四)同教一乘与别教一乘。华严宗之教判。别教一乘,指全别于三乘教之华严一乘独特之思想。同教一乘,指三乘与一乘共同之教义。
(十五)释迦教与弥陀教。又作二尊教。释迦教,即指要门;弥陀教,即指弘愿。典出善导之观经疏玄义分,其后成为日本净土宗所重教义之一。
(十六)要门教与弘愿教。日本净土真宗所立。要门教,指定散自力之教。弘愿教,指他力念佛之教。
(十七)相顿教与性顿教。日本净土宗镇西派所立。
又北周时,道安之二教论分为内教(救精神之教)与外教(救形体之教),以此比拟于佛教与儒教。此外,亦有指佛教与道教为二教者。[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一总料简章、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一、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、华严玄谈卷四、法华玄义卷十上、华严五教章卷一、华严经探玄记卷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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