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ck Style 16
/.Block Style 16
Block Style 18
梵语ahim!sa^。(一)指不杀、伤一切生物。乃印度宗教、伦理道德之基本思想。此一思想,始自古奥义书(羌多贵奥义书Ⅲ,17 等)之时代,而为印度各教所共有之特色。佛教在原始佛教之根本教义八圣道之第四‘正业’即作说明,五戒中之第一戒即是不杀生戒。八斋戒,沙弥、沙弥尼戒之十戒,比丘、比丘尼之波罗提木叉(梵pra^timoks!a ,巴pa^t!imokkha )皆有严格之规定。阿育王之法敕中亦曾揭举此义,在大乘佛教经典中,如梵网经、大智度论等所载者亦不胜枚举。
我国及日本之佛教受其影响至深,诸如放生会等仪式即为其代表。倡言万物皆有灵魂之耆那教。曾极端坚守不杀生戒,大誓戒中第一条即戒杀生。印度教亦有轮回转生、灵魂不灭之教理,故提倡‘万物生命皆为一体’之观念,并揭橥不伤害一切生物之理想。[杂阿含经卷二十八]
(二)心所名。七十五法之一,百法之一。为‘害’之对称。即不损恼他之精神作用。说一切有部主张不害有别体,属十大善地法之一。大乘唯识家则谓不害乃于无嗔之作用上所假立者,不立别体,为十一种善心所之一。成唯识论卷六载无嗔与不害二者之差别,谓无嗔与乐,属慈性;不害拔苦,属悲性。[入阿毗达磨论卷上、俱舍论卷二十九、品类足论卷三、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二、顺正理论卷十一]
/.Block Style 18
Block Style 19
/.Block Style 19
Block Style 20
广告1
Block Style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