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置灯火之笼状器具,可避免灯烛为风吹熄,或蚊、蛾等小虫进入而为火所伤。又作灯楼、灯炉、灯吕。其质料除竹、瓦之外,尚有以纱葛、纸、石、金属等制成。灯笼除为僧房中之照明器外,后世亦转为佛前之供具。
据五分律卷十八、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十三等载,佛陀允许燃灯以布萨、说戒,然夏夜燃灯易伤小虫,应作灯笼。可以铜、铁、瓦、木等为材料,若笼有孔,应以纸绢及薄物掩盖,以免虫入于笼内。故知灯笼之制已存于律文中。
我国一般习俗,每以农历元月十五日元宵节点燃各种灯笼。亦有以花及各种形状之灯笼装饰于寺庙或殿堂,称为花灯。
于日本,每用于供养神佛。多在佛殿左右各安置一盏,在堂内、寺域内皆可装设。灯笼有长达七公尺,或置于堂内仅长一公尺者。形状有八角、六角、四角、圆形、卵形、菱形等。由于形状与质料之异,而有石灯笼、金灯笼、四角形灯笼、高灯笼、牡丹灯笼、钓灯笼等类。另有四角形高灯笼(盆灯笼),系以纸糊成,广泛用于盂兰盆;在盆会之夜置此类灯笼及种种供物,于芦苇等所作之舟上,任河水漂流,称为放河灯。又日夜不断地燃灯,即称为常夜灯。[四分律卷五十二、法苑珠林卷三十五、诸经要集卷四然灯缘、药师寺缘起金堂条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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